伦敦奥运会启示录:规则之困与突围之道

作者:周洪鹏 来源:新华网
2012-08-20 17:28:51

伦敦奥运会上,中国代表团凭借38块金牌和多个银铜牌位列金牌榜第二位,取得境外参加奥运会的最好成绩,令国人欣喜。但是中国运动员在奥运赛场上遭遇的个别不公平判罚也让人印象深刻,在惋惜的同时也不免遗憾。

“吊环王”陈一冰以近乎完美的表现得到一枚银牌而无缘卫冕,而无论是否对结果不满,体操队受到规则限制连申诉的机会都没有;自行车女子团体竞速赛,中国选手郭爽和宫金杰两次打破世界纪录,决赛中又领先冲过终点,但被裁判以提前接力违规为由,金牌变为银牌,屡次申诉未果;女子链球比赛,德国选手海德勒在第5投因设备故障无显示成绩要求重投,并最终凭借那一投77米12的成绩挤掉原本第三位的中国选手张文秀摘得铜牌。

类似由于不公平的待遇和规则上的有意挤压丢掉本属于自己的荣耀令人如鲠在喉;而与此同时,英、德等国选手却在规则的解释和使用方面从中受益。英国跳水神童戴利在男子10米台决赛第一跳出现失误而只得到75.60分,这位东道主的宠儿以看台上的闪光灯干扰为由向裁判申请重跳并得到了91.80分;场地自行车男子团体争先赛排位赛,英国队员辛德斯在骑到第一圈的1/4时摔倒,获得了重新出发的机会并帮助英国队击败对手德国队,并在之后决赛中打败法国队而获得金牌。

同一片竞技场,却有着不一样的待遇,不禁让人们顿生疑问:为何以公平竞赛为准则的奥运会赛场上会出现如此不公平的现象?

对此,国际排联主席魏纪中表示,奥运会上出现错判、误判问题,责任不在国际奥委会,而主要在个别国际单项体育组织。

在奥运会的组织体系中,国际奥委会是指挥首脑和最高权威,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则对具体的竞赛项目进行竞赛组织。伦敦奥运会上发生这么多饱受质疑的误判和改判事件,凸显了相关单项协会对自己所负责的组织和仲裁工作准备不足,比赛规则和仲裁设备有很大的改进必要。

魏纪中说,随着运动技术水平的发展,一些项目的比赛规则、办法、裁判方法、执裁能力都出现了滞后的现象,这就要求单项体育组织与时俱进,采取必要的改革措施,使得裁判的发展能够跟上运动员技术的发展。

毕竟裁判是人不是神,出现错误也是在所难免,有些判罚在申诉后得到了合理纠正;但有些误判错得离谱,甚至被拒绝更改或无法更改,其中的原因就不仅仅是裁判的技术水平问题了。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体育舞台的管理层和决策层多被西方国家所占据,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度与话语权偏少,更别提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据体育专家易剑东介绍,国际体育组织总部90%在欧洲和北美,其负责人60%以上来自欧美,可以说当前国际体育的总秩序和总规则的制定者主要是西方国家。

专家表示,竞技体育赛事多数来自西方,比赛规则和秩序也多由他们制定。而他们对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具备优势的体育项目如羽毛球、乒乓球等比赛的赛程规则掌握尺度方面则带有更明显的遏制挤压之倾向。

现实情况已然如此,那么如何在这种西方主导的竞赛规则下实现突围,争取更多公平公正的待遇呢?

显然,通过科学训练、顽强拼搏提高绝对实力,以打破规则运用中对方主观的限制、遏制,是基本的途径之一。同时,提高体育信息、体育情报收集分析能力,及时了解、理解规则变化内涵,尽早适应规则变化、提高应对能力也是应该得到足够重视的重要工作。但不可否认,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除了竞技能力的提高之外,软性实力的提升也应该得到相应的重视。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主任鲍明晓认为,金牌只是体育发展的很小一部分,绝非全部。“我国体育发展有一个误区,即舍得在运动员培养上花钱,但并未认识到体育的发展还包括国际教练、裁判甚至专业体育媒体的培养。”

可以说,提高国际体育组织参与度,增强话语权是中国体育战略转型方向之一,而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并输送到国际体育组织是体育战略转型的必由之路。易剑东认为,眼下中国面临的要紧问题不只是要夺取更多的金牌,还要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专业能力和民族情怀的国际体育人才。

“只有多培养国际教练、裁判,让更多的中国人进入到国际比赛的管理与规则制定层面,才能有更多的话语权和更大影响力,同时还可体现我国的大国责任。”鲍明晓表示,中国人进入国际体育组织后,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了解中国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