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路人甲变成平民英雄 别让“最美”变了味

作者:谢亮辉 来源:央视《新闻1+1》
2012-06-12 09:03:03

《新闻1+1》2012年6月11日完成台本

——别让“最美”变了味!

(节目导视)

附近街坊1:

开始是托着脚,是一只手托着。

附近街坊2:

当时很危险的,因为又没有安全措施。

解说:

女童危急一刻,路人冒险相救。

(声音来源)被救女童外公:

就是想找到他,然后答谢他。

解说:

广州全城寻找“托举哥”。

周冲:

别人会认为我是图什么才回去的。

解说:

当路人甲变成平民英雄,聚光灯下慰问团、慰问金、就业支持,还有为他特别启动的“见义勇为”程序。

周冲:

慢慢还是去找自己的事情。

解说:

“最美”国人不断出现,我们如何看待?

参与施救者区先生:

这是人的本能,不像你们媒体说的这么高境界。

解说:

《新闻1+1》今日关注:别让“最美”变了味!

评论员 白岩松:

你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中国人常说一句话,叫“润物细无声”,也就是说好事慢慢来,慢慢地去改变。但是也许是最近一些年来,人们对道德有一种巨大的焦虑感,因此只要出现了好人或者说好事,立即要全力以赴的去把它弄出特别大的动静。这可能是一种进步,也是社会的一种需求,但是好事我们可不可以做的更好呢?我们可以不着急吗?这里会不会有一种政绩或者攀比呢?今天我们带着这一系列的问号共同来探讨一下,只是为了让好人和好事与我们相处的时候变得更好。事情从前两天一个广州的救人细节开始说起。

(播放短片)

解说:

“黄衣哥找到了”这是昨天众多媒体的标题。经过一周的苦苦搜寻,这个因为见义勇为不留名而被人们关注的青年终于被找到了。周冲,这个23岁的小伙子,上个月5月25日才从老家湖北孝感来广州找工作,而工作还没找到他,却因为6月3日的一次义举而引起了各界的关注。

字幕提示:2012年6月9日新闻

片中解说:

这段视频是6月3日上午11点多,广州天河怡东苑的市民拍摄的。画面中吊在阳台护栏上的小孩名叫琪琪,今年刚4岁,她的头被卡在了阳台护栏中。从监护视频可以看到,第一个人发现后,周围很快赶来五六个邻居,把胳膊做成手捧状,准备随时接住坠落的孩子。但是因为琪琪家里没人,邻居们一时也无法进屋去救人,眼看孩子就要撑不住了,这时一名男子忽然就做出了让所有人惊讶的动作,他从三楼的窗户攀出爬到琪琪的正下放,一只手抓住防盗窗,另一只手臂高高举起,托住了孩子悬空的小脚。

邻居:

他的腿都软了,站在那里都发抖了,我们用皮带捆住他的腿。

解说:

女童危急一刻,冒险上前救援的正是周冲,在女孩被救起后,他又悄悄的消失在人群中。此事经媒体报道,广州市随时展开了“黄衣哥”大搜索,而此事实也引起了天河区区领导的关注,不仅在第一时间要求宣传部门发布好人通缉令,而且特批街道、城管等部门动用视频监控寻人。最后在6月9日,还是周冲的朋友给媒体爆料,才让“黄衣哥”现身。

周冲:

我回来的时候,想去看一下那个小女孩。但是我觉得吧,好像我走了那么长时间了,我再回来看,别人会认为我是图什么才回去的。我并不是图什么,我做这个事情只不过是举手之劳。

解说:

举手之劳、什么也不图的周冲,聚光灯下发生的一切显然有些出乎他的意料,就在媒体找到他的第二天上午,广州市天河区的领导就赶到他的住所送上了“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及四万元奖金。同时被救小女孩及周冲所在的街道办也分别给予了五千元的奖金。就在今天,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和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也分别对周冲进行了表彰,并给予了共计四万元的资金奖励。一夜之间,这个湖北小伙子周冲就从一个默默无闻找工作的打工仔,成为备受称赞的见义勇为英雄,而周冲似乎还没有适应这样的转变。

(电话采访)

《南方都市报》记者 谢亮辉:

周冲这个人是比较腼腆的一个男孩子。跟领导交流的时候还是比较紧张的,反正看着表情,满脸憋得通红的那种,汗也流得特别多,不停地擦汗。

解说:

现在的周冲不但要接受各种表彰,还要应对全国各地的媒体,述说着已经反复述说了很多遍的事情的经过。

谢亮辉:

反正不停有媒体跟他联系,说希望能再了解这个事情,再让他回忆一下当时的情景,要参加各种不同的活动。他跟我说,他还是想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尽快平静下来,不希望受到太多的打扰了。

白岩松:

看到这儿,我们先不急着感动,也先不急着去探讨一些问题。我们先提醒一下,甚至说这种提醒里带着一些愤怒,为什么呢?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个事件?为什么一个不到3岁的孩子,我要纠正一下,这个孩子其实是不到3岁,我们刚才再次确认了一下。一个不到3岁的孩子自己在家里呢?她的监护人在当时,我不说具体是她的谁了。她的监护人要出去买糖,可能要出去十几分钟的时间,然后就把她托付给另外的一个孩子,结果另外的一个孩子也跑了,屋里这个不到3岁的小女孩就很生气把门关掉了。等于一个不到3岁的孩子在高楼这样一个家里头,没有任何人监护。我们来看一下这个行为是不是涉及到法律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的规定,第十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显然在这个后来让人感动的事件当中,先是出现了这种违法违规的这种行为,其实去年被我们热议的小悦悦的事件,我们注意力也没有放在这儿,其实也存在着面对未成年人的时候,监护人如何行使更好的职责?我们可不希望很多感动是因为让我们愤怒的或者说我们让不能理解的,让我们不能接受的行为所带来的。好了,这个问题算作一个提醒,提醒天下所有的当你家里拥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们。

接下来我们要回到这个故事的细节当中。周冲当时和很多人其实一起想办法救这个孩子,后来当这个孩子救下来的时候,他就悄悄地走了。也曾经想过,要不我再回去看一下到底这家人什么样,但是他决定还是走。他为什么走呢?听听他接受采访时候他内心的想法。

(播放同期)

周冲:

我回来的时候,想去看一下那个小女孩。但是我觉得吧,好像我走了那么长时间了我再回去看,别人会认为我是图什么才回去的,所以当时我就因为有点怕麻烦,怕她爸妈感谢我,肯定会请我吃下饭,所以我当时就没想,我并不是图什么,我做这个事情只不过是举手之劳。没想会救一个小女子会影响那么大,就想着还是过自己的生活,慢慢还去找自己的事情,就这样想的。

白岩松:

后来记者去采访他的父母的时候,他的父母也非常非常惊讶,就这样一件应该做的甚至不复杂的事情,为什么如此兴师动众呢?对于周冲来说,当时也觉得就是举手之劳嘛,他这个词用的特别好,但是要再次地向他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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