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甲"到"匿名" 公款旅游缘何频频"变装"?

来源:人民日报
2012-05-22 07:56:29

“马甲”旅游

能否防得住越来越巧妙的“变装”?

2012年初,一份名为《司法局长5天14万天堂豪游》的举报材料在网上流传。据这份材料称,时任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局长的何旅华动用公款,以考察为名率团豪华旅游。媒体调查后发现,考察团在抵达上海的当天下午参加完一个座谈会以后,就赴上海、苏州、杭州三地,遍览中国馆、南京路、黄浦江、寒山寺、杭州西湖等著名旅游景点,且入住多家五星级酒店……

当事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称,“我们不叫公款旅游,我们是公务考察活动,而且经过组织上批准,去了当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考察安保工作。”但经过调查,2月24日深圳市龙岗纪委向社会通报,何旅华借考察之名变相公款旅游,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司法局局长职务。

被当作“马甲”的还不止是考察,“巡视”、“学习”、“培训”、“调研”、“研讨”……这些看上去特别具有进取意味的活动,都可以作为旅游的包装——一方面是为了审批容易通过,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在财务上更容易报销。

“公务活动最多占到50%,大部分行程都围绕着景区、购物、休闲活动展开。”一位长期经营赴港澳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务团是很多旅行社“偏爱”的团,“旅行社收取的费用可能是普通团的2倍,而且公务团大多数不会对交通、住宿等费用斤斤计较,唯一要注意的就是服务不能怠慢。”

这种情况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事实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党纪法规已有相关规定予以禁止。而且,纪检监察部门也一直在这个领域加大惩处的力度。2010年,中纪委就印发了关于对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的规定;近期,相关部门又印发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严格限制公款旅游。据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崔海容介绍,2008年到2010年我国针对公务人员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2010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数与2008年前3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47.1%、43.9%、32.6%。很显然,相关部门对公款旅游的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在“高压线”之下,仍有一些部门、单位不“退缩”,通过越来越巧妙的“马甲”,寻找新的旅游“线路”。为此,一些旅行社还形成了一整套“行规”:比如伪造邀请函、会议通知等进行出国(境)旅游,把真的邀请函叫做签证函,假的邀请函叫做报批函,专门应付因公出国(境)考察管理;再如,为了报账方便,帮忙做两份行程单,一份完全按照公务形式走,内容无外乎各种学习、交流和参观,但实际却按另外一份“旅游”行程单走,内容自然是游山玩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