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觉得黄灯过去就过去,不算事儿,但这两天不是有个‘闯黄灯’的案子判了算违法吗?咱别‘顶风作案’了。”面对《法制日报》记者关于“开车闯不闯黄灯”的提问,北京市民郭可回答说。
事实上,郭可口中的这起发生在浙江省的全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不仅改变了一些人的驾车方式,更多的是引起了一场关于“黄灯”是是非非的全民大讨论。为此,本报视点新闻部联合搜狐网进行了在线调查。
十字路口,司机心态不一,只有43.9%的被调查者面对黄灯踩刹车
4月11日19点整,正处于晚高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地区的花家地南街与阜通东大街的路口仍是车水马龙,车辆、行人川流不息。《法制日报》记者在十字路口观察了近半个小时,发现面对黄灯有不少司机选择了狠踩油门,但是这样的选择也造成了接下来的交通堵塞。
大约19点10分左右,一辆货运车辆由南向北打算经过此十字路口,但就在即将过线的一刹那——绿灯转为黄灯。站在十字路口东南角的记者明显感觉到货车司机猛踩油门突然加速,不过加速并没有赶上黄灯的变化,货车整个车身刚刚穿越停止线,红灯亮了,东西向的车辆开始通行,货车只得停在路中央。不过,这还不是最严重的情况,原本行驶在货车前面的公交车由于在绿灯转黄灯之前已越过停止线得以继续前行,但对面右转的车辆由于也是黄灯抢行而与这辆公交车“插”在了一起,直接堵上了东西向的道路,这时由东往西的车辆由于绿灯指示也走到了十字路口中央……
经过5分钟左右的左腾右挪,几辆横在马路中央的车终于各自“扬长而去”。不过,后面的车辆似乎并没有接受刚才大堵塞的教训,仍有不少司机抢行黄灯,争分夺秒。在记者观察的30分钟内一共有18辆车分别在绿灯转为黄灯时“一闯而过”。
事实上,记者在路边的观察结果与此次在线调查的结果可以说是相差无几。在此次参与者超过1500人的调查中,有56.1%的被调查者表示在行驶过程中,面对绿灯转为黄灯时“踩油门,能过就过”,另外43.9%的人才选择“踩刹车,避免‘闯黄灯’”。
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不少民众认为“黄灯只是过渡,而不是禁止”。
“近几年闯黄灯的情况有了很大好转,出租车都能够在黄灯面前停车。主要是前几年交警对这方面狠抓了一下。当时交警就教育我们说出租车天天在路上跑,你们遵守交通法规会在社会上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有着20年驾龄的北京银建出租车公司张师傅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但私家车闯黄灯的情况还是存在的。北京路口的黄灯亮起的时间一般为4秒,闯黄灯车辆为了抢时间都要加油门,而这时左右两方的绿灯即将亮起,尽管这些车辆会等到绿灯亮起再起动,但经常有行人或非机动车提前抢道,所以‘闯黄灯’非常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从安全角度看,驾驶员为人为己都不该‘闯黄灯’。”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黄灯究竟是否通行这个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市民舒先生在考驾照时就遇到过一次“闯黄灯被罚”的情景,他告诉记者:“大路考的时候,我闯了一个黄灯,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考官就让我靠边停车。他问我怎么看见黄灯闪烁还要冲过去,于是只能重考。”而刘先生则碰到了截然相反的情况,“有一次我在马路上练习时,也碰到了黄灯,一旁的陪练师傅连忙催促我,‘踩油门,冲过去’。”
对“闯黄灯”车辆是否处罚各地做法不一,68.27%的被调查者认为“闯黄灯”不应该予以处罚
不仅在民间意见不一,对于“闯黄灯”究竟违法与否,各地的态度也是不尽相同的:
记者采访北京的一线交警了解到,北京市专盯“闯红灯”的电子眼全部从红灯开始记录违法行为,车辆在黄灯时通过不会拍摄记录。在北京对于闯黄灯不视为违法,也不进行处罚;
广东省深圳市交警局法制科负责人公开表示,根据深圳目前抓拍冲红灯设备的工作原理,只有红灯亮时启动的车辆仍通过了停止线的,设备的快门才会启动,产生拍照。换句话说,在黄灯的3秒过渡期内,设备不会拍照;
而在江苏省却有着对于“闯黄灯”违法的明文规定,该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中规定,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继续通行的,处以200元罚款。
对于闯黄灯处罚,在山东济南和湖北武汉则更加严厉——按闯红灯处罚。济南“按闯红灯算,罚款200元扣3分”;武汉交警发现“闯黄灯”可按“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处理,罚100元,扣3分。
不过,对应于大多数人偏向黄灯可通行,民众也似乎更倾向于黄灯通行“不处罚”。
在此次调查中,有68.27%被调查者选择黄灯通行不处罚,另外31.73%的被调查者认为因为“闯黄灯”行为极可能造成交通堵塞甚至交通事故,所以“应该加大处罚力度”。
在采访中,对于为何处罚“闯黄灯”行为,交警方面向记者表示,在某种程度上,抢黄灯比闯红灯更危险。因为黄灯转换时,其他方向的车辆已准备通行。当抢黄灯的车辆冲进路口,恰好与横向穿越道路的车辆和行人相遇,且闯行的车辆往往是突然加速行驶,因此极易酿成事故。
同时,“@广州交警”还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一则“闯黄灯酿惨剧”的视频,视频虽然只有短短的10秒钟,但令人心颤。起初,黄灯在闪烁,一辆距离路口大约20多米的摩托车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加快冲过路口,被一辆左转的小轿车撞个正着。摩托车粉碎,车主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信号灯变换时间太短,63.2%的被调查者认为应取消黄灯指示改为其他方式
暂且将法律上的疑惑放在一边,单就黄灯通行是否安全来说,答案一定是否定的。那么为何有如此多的民众宁愿冒风险也要“闯一闯”这黄灯呢?
“信号灯变换时间太短,自己没有反应过来造成的”——这是在此次调查中72.51%被调查者的答案,另外分别只有14.15%、10.1%、3.24%的被调查者给出的原因是“有急事需要赶时间”、“只要能冲过去就过去”以及“路面上没有交通探头就闯”。
有着十余年驾龄的北京市民刘松说:“虽然闯黄灯不合适,但是如果速度减不下来,还不让过,出事故谁负责?为什么在初学驾驶的时候,驾校不教这方面知识?”他表示,在驾校学车的时候,师傅告诉过他,不管什么灯,在路口都要减速通过,但对于闯黄灯要被罚一事,师傅从没说过。
对于黄灯为何沦落个“尴尬”地位,民众也是各有各的看法。有63.6%的被调查者认为黄灯的缓冲作用陷入“尴尬”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根本就不需要设立黄灯了,像一些地方设立交通灯倒计时等方式更有利于交通执法”,另外有28.09%和8.31%的被调查者将原因归结为“长期对此行为没有明确限定,即使‘闯’也鲜有处罚”以及“民众法律意识淡薄”。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