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打破户籍限制 参保统一向城镇职工看齐

来源:《京华时报》
2012-03-21 08:34:45

新政可计算退休所须缴费年限持卡结算无需垫付拒不缴费要处罚

随着本市农民工被纳入职工医保制度体系,新政带来的利好将陆续显现。农民工们不仅可以计算退休所必须的医保缴费年限,也将拿到自己的社保卡,不用再垫付自己的相关医疗费用。

而这次的新政,对本市未来实现各类劳动者“同工、同酬、同保险”的长远目标,无疑是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影响之个人

可计算缴费年限离京社保可转移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实施后,农民工将成为最大的受益群体。

按照国家规定,参保者如果要退休,医保需要达到一定的缴费年限(其中男25年,女20年)。过去的农民工缴费政策是不计算缴费年限的,按照新规定,农民工可以计算缴费年限,这无疑将可以更好地保障农民工自身的合法权利。同时,这对于本市要实现各类劳动者“同工、同酬、同保险”的长远目标,无疑更进一步。

另一方面,一些外地户籍农民工顾虑自己可能以后还要去别的城市打工,或者自己打算老年时要回到老家退休,担心自己在京缴纳的社保费不能跟着自己走,其实,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医保的转移接续办法,需要的时候,农民工完全可以把在北京的缴费年限和医保账户转移到异地。因此,这些参保农民工的权益,绝对不会受到损害,只会受到严密的保护。

除此之外,过去按照旧政策缴费时,每家单位只有一两张人社部门发放的医疗卡,农民工看病时要轮流使用,而且农民工每人只能选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并不方便。而新政实施后,每个农民工都会拿到自己的社保卡,每人也都能和城镇职工一样,选择4家定点医疗机构了,看病会更方便。

■农民工反应

看病能省不少钱

这几年一直在京打工的小沈告诉记者,能够参加职工医保,得到门诊报销的待遇,对他们这些农民工来说,真是个好消息。

小沈说,他老家在云南,虽然来北京的建筑工地上打工已经有两年了,可对北京的水土还是不太适应。别的不说,北京干冷的冬天就让他极为不适应,工地宿舍的取暖条件又不好,搞得他每个冬天都会感冒发烧几次。可以前的医保只能报销住院费用,像看感冒这样的门诊花费,就只能自费了。对他这样的低收入群体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

听记者说了新政策,小沈的第一反应是惊讶。他说,对他这样的低收入群体,真的是能省一分是一分,能多点报销自然是好事。

□影响之单位

按更高标准缴费拒不缴费要处罚

市人社局负责人还透露,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该尽快到本市社保经办部门重新申报其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并核定具体缴费人数。

据介绍,由于农民工存在流动性大等原因,过去一些单位在部分农民工离职,或者新的农民工入职后,并未及时到本市社保经办部门重新申报其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以及核定新的缴费人数。

这位负责人强调,本市这次明确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用人单位必须为农民工按新政缴纳医疗保险费,不得瞒报和漏报。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本市社保经办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针对相关单位申报系统内现有农民工人数,从2012年4月起统一按照相关用人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来确定其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将按更高的标准缴费。对于查出拒不为农民工按新政缴费的,会依法对其进行相关处罚。

■单位反应

人力部门会最忙

郑先生是一家快递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平时很关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

他说,这一惠及农民工的政策出台后,自己和部门里的同事可得忙上一段时间,多加几次班了。他表示,公司里的不少快递员都符合本市的规定,为了给这些同事申报社保缴费工资、办理信息变更、提交制卡信息、申领社保卡,他们相关的工作可要干不少。

等到4月以后这些同事在领到社保卡前去门诊看病后,他们人力资源部门最后还要拿着相关同事的医疗费单据和处方,再到区县医保中心给这些同事进行手工报销。

□记者观察

向市民待遇看齐

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如今已经成为现代大城市一个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

近年来,本市在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的同时,也更加侧重于为外来人口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

去年10月,在本市优秀来京务工人员座谈会上,市委书记刘淇强调,要把来京务工人员作为北京的“新市民”,努力为广大来京务工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同时,市长郭金龙也表态称,将积极探索建立优秀农民工在京落户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优秀农民工办理在京落户手续。

郭金龙还在会上透露,截至2011年8月底,全市共登记流动人口746.7万人,其中来京务工人员651.3万人,比例高达87.2%。

两位北京市高层领导均表示,“新市民”也不仅仅是来京务工人员的新名称,本市有望对其提供相应的管理和服务。

然而,从“新市民”的称呼,到真正享受市民待遇,这期间仍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实际上,北京市也在不断地加大这一步伐。

就在该座谈会召开后的第二天,北京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除了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也纳入公租房的供应对象中。

除了备受关注的住房问题,不久前记者从北京市人口计生委获悉,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目前正在丰台区试点,并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包括人口宣传倡导、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奖励优待等服务,京籍和非京籍人员将“一视同仁”。

此次,市人社局再出通知,将在本市务工的外来人员都纳入到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使得在通往平等享受市民待遇的路上,更进了一步。

“今后北京将打破户籍、人群和地区的界限,逐步实现社会保障的全面覆盖。”近日,北京市社会建设办公室主任宋贵伦也透露,备受关注的居住证制度将在本市很快推广开来。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再到“同城同等”的市民待遇,每一步都系着几百万外来务工人员的期待。如此密集的政策出台和高层表态,让这份期待离实现更进了一步。本报记者孙乾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张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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