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坛反赌宣判揭开序幕 四大黑哨今日领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2-02-16 09:13:58
     时间地点:9点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

  嫌疑人:周伟新

  职务:原足球裁判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预计获刑:不少于5年

  在这四名裁判中,周伟新是涉案金额最少的一名。

  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5年间,周伟新利用执裁职务之便,先后8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9万元。2009年,周伟新为谋取赌球营利及提高长沙金德俱乐部在当年中超联赛的比赛成绩等不正当利益,还对黄俊杰、何志彪、赵亮、陈红辉等四名足球裁判员行贿八笔,共计人民币35万元、港币10万元。

  目前,周伟新的大部分犯罪事实都是在到案之后主动向刑侦机关坦白交代的,所以已被公诉机关明确认定为自首。据此,周伟新的代理律师在公审的时候曾提出轻判3年以下的刑期。

  但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周伟新目前身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两项罪名,因此刑期不会少于5年。

  此前,周伟新吹“黑哨”的恶名早已在球迷中传开。几乎每年联赛中,他都会与一些争议判罚沾边。2004年10月2日首届中超第14轮,北京国安客场挑战沈阳金德。周伟新第79分钟判罚点球,直接导演了中国职业联赛史上第一起罢赛事件。

  时间地点:9点30分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嫌疑人:万大雪

  职务:原足球裁判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犯罪事实:先后11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94万元

  预计获刑:不少于5年

  万大雪是“四大黑哨”中相对名气最小的一位,也是最后一位锒铛入狱的前国际级裁判。他的受贿金额已经达到了94万元。从数字来说,万大雪的刑期不会少于5年。

  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万大雪利用执裁甲A、中超、全运会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1次非法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和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94万元。

  万大雪的案情中牵出了此前未涉及的全运会足球比赛黑幕。据起诉书显示,执法全运会足球比赛期间,山东、广东、上海三地的足管中心曾向其行贿40余万元。最终,这三支球队全都进入了半决赛。

  据分析,本批宣判的四名“黑哨”与杨一民等足协官员不同,他们的罪名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量刑会相对较轻。今日接受宣判的,还有前中超公司及与中超公司有往来的相关企业和个人。

  在审判之后,如果涉案人员对一审宣判结果没有异议,而且在上诉期限内不进行上诉的话,这些人员也将转入监狱正式进入服刑期,此前这些涉案人员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都会计入服刑期限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