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镉污染:两家与事件有直接关系的违法企业被查实

来源:新华网
2012-02-04 09:04:19

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3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存在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违法排污行为,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厂存在违法排污行为,两家企业与龙江河污染事件有直接关系。

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新闻发言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巡视员冯振年说,两家企业分别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

经查,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下称:鸿泉厂)以隐蔽方式进行非法生产、非法经营。2009年12月,这家企业在转手后,擅自将原来立德粉和硫酸锌生产工艺改变为湿法提铟生产工艺,从湖南等地购入主要生产原料,打着生产立德粉的名义进行粗铟生产。该厂不挂牌闭门生产,整个生产工艺和流程布置均精心策划,掩人耳目。其主要原料和出厂产品均用工业盐包装袋伪装运输,并向本地工人隐瞒产品和原料名称;全厂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均为外地人,敏感车间用铁门锁着,由专人负责,其余工人不允许进入敏感车间;主要辅料如硫酸、盐酸的运输车辆根本不能进入厂内,而从厂区围墙外经过管道注入车间使用。

调查显示,鸿泉厂没有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将大量高浓度重金属废水、废渣非法排放。该厂内建有10多个大储液罐,将含有高浓度镉、砷、锌等重金属的强酸性废液暂存于储液罐,利用溶洞非法排放含高浓度镉污染物的废水,并将设有暗管的地下溶洞用钢筋混凝土盖板掩盖,规避监管。现场监测结果显示,该厂储液罐中的贮存液镉浓度极高。

“鸿泉厂没有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利用溶洞恶意排放含高浓度镉污染物的废水,造成龙江河镉污染事故,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冯振年说。

经查,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厂(下称:金河冶化厂)渣场未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渗滤液对周边地下水、土壤带来严重污染。金河冶化厂渣场的浸出渣和压滤渣均属于危险废物。结果表明,其浸出液中镉浓度严重超标。金河冶化厂将浸出渣、净化渣等危险废物和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混杂堆放于渣场,未按规定做到分类分区堆放;渣场未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渣场防渗、防漏、防雨、防洪措施不完善,渗滤液对周边地下水、土壤存在严重污染。对渣场渗滤液的监测结果表明,镉含量严重超标。

调查显示,金河冶化厂通过岩溶落水洞将镉浓度超标的废水排放入龙江河。该厂排水沟通向厂区内山边的溶洞。由于渣场未落实“三同时”,部分废渣渗滤液及厂区面源污水通过该排水沟流入溶洞。监测结果表明,溶洞前外排水镉浓度严重超标。地下溶洞入口旁的底泥镉含量严重超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冯振年说,基于两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自治区环保厅已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目前,污染原因调查组还在进一步对河池辖区涉重金属生产企业进行排查。下一步,广西将全面彻底地排查涉重金属企业,对违法企业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确保环境安全。

来源:新华网(记者 李斌) 编辑: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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