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荥阳地税局副局长坐公交车遗失10万失而复得

来源:大河网
2011-08-16 14:08:57

“失主”来认领却未出示身份证

快速公交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捡钱当晚就有一位中年男子和一女子一起来认领。那位男子说是因为自己的车出了点儿小事故才乘了公交,没想到丢了钱。但由于无法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取款证明等,公交公司没有把钱给他。当时他身边的女子一言不发。

14日上午,前晚陪那位男子同来的中年女子又独自来认领这笔钱,但由于金额巨大,该女子言语前后有出入,本人又拿不出有效证件和证据,公交公司还是没有把钱给她,而是把这笔钱交到了丰产路派出所,并告知失主到派出所去认领。

“那位女士40多岁,她说钱是在开封取的,我问她钱是分几次取的,以及上车时间和地点,都回答得不够干脆,所以我们不敢轻易把钱给她。过去我们就出现过车长捡到衣服被领走,又有人来认领并要求公交公司赔钱的事情,这次涉及金额巨大,我们做不了主,还是公安机关手段多,由他们归还失主比较放心。”快速公交公司一站站长宋玉凤告诉记者。

要想领巨款得先去派出所认证

14日中午12时许,快速公交公司有关负责人把这笔钱交给了丰产路派出所民警。民警首先把这捆钱拿到位于经二路与丰产路交叉口的中国农业银行鉴定,银行工作人员确认是真钱。

“这笔钱上有一个特点,就是有一个叫‘邓金超’的名字和印章,应该是取钱时银行工作人员留下的。取10万元钱一般是要到银行预约的,而且银行都有摄像头监控设施,银行工作人员应该对失主的体貌特征有印象。所以说,如果能找到‘邓金超’,就能调取当时的监控录像,找到真正的失主。”丰产路派出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二中队代理指导员胡晓斌告诉记者。

记者和公安部门110指挥中心联系,他们称目前没有接到报案。更为奇怪的是,截至14日下午6时记者发稿时,“俩失主”都未到派出所认领。目前的唯一线索是这捆钱上有邓金超的名字和印章。民警希望邓金超及时联系本报热线96211。但如果有恶意冒领等行为,将依据侵占、诈骗等罪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大河网 编辑:于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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