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冒充司法人员诈骗
此类案件主要是假借司法机关的权威,恐吓受害人涉嫌洗黑钱、恶意透支等案件,利用受害人急于澄清自己的心理,诱惑受害人将钱转至嫌疑人提供的账户。嫌疑人冒充金融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工作人员,声称受害人涉嫌违法犯罪,身份信息被盗,为确保受害人财产安全,需进行财产冻结或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并警告受害人不能向亲友透露,甚至要求受害人关闭手机。经过“多部门”连番恐吓,步步诱骗,使受害人将钱款转入嫌疑人提供的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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