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咸如(左)、王如(右)在法庭上。
“干女儿”和前管家否认盗窃 争辩说是按季老遗愿行事
案发于2009年12月的季羡林故居被盗案,在时隔1年半之后,终于在今天上午进入庭审程序。
上午10时,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王如和方咸如涉嫌盗窃案。据指控,王如和方咸如共盗窃季老各种书籍、塑像等物品价值约333万余元。但是,王如和方咸如均否认有盗窃行为,王如还声称其所有行为,均是按季老的遗愿行事。
庭审现场
案犯身份频起争议
曾在季老的追悼会上突然露面,并掀起一场风波的“白衣女子”王如,今天以独特的“模特步”进入法庭。这个自认为是季老秘书李玉洁干女儿的49岁妇女,对检方的起诉非常不满,并在庭审中情绪激动,多次受到审判长的警告。
“谁说我是无业的?检察院说的身份与事实真相严重不符,虽然身份无关紧要,但是,我的身份关乎尊严,关乎名声,我必须好好说个明白。”刚一开庭,王如就激动地大声说了起来,她说:“我是西安交通大学的副教授,是北京大学的访问学者,是季羡林基金会的秘书长助理,怎么说我是无业人员?”
于是,公诉人开始从身份问题询问王如。王如说,她是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的,后来在西安交通大学附中当教师,由于经常在报纸上发表文章,西安交大就把她调过去。此后西安交大把她评为副教授,还给她分了一套200多平方米的房子。
王如说:“我的母亲李玉洁是季老38年的秘书,由于这个关系,我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接近季老。我是季老的御用记者,2006年,在我的母亲李玉洁病倒后,我接替母亲的工作,担任季老基金会的秘书长助理,并向全世界宣布了这一消息。”但是,对她和李玉洁何时确立干母女关系,王如却不愿回答,并情绪激动地对公诉人说:“这是个人隐私,你无权过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