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回应高价餐费事件:属严重违规行为

作者:李秋萌 来源:京华时报
2011-04-20 08:47:35

中国红十字会回应高价餐费事件:属严重违规行为

王汝鹏 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

4月15日,有微博博友贴出了一张付款单位为“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消费金额为9859元的餐饮发票。

次日,上海市红十字会通报称:该费用为卢湾区红十字会的工作业务经费,非社会各界捐赠。鉴于这项17人参加的公务活动人均消费已明显高于公务餐150元/人的标准,该会目前已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超标费用。

中国红十字会如何看待这一事件?该会今后如何防范类似问题发生?昨天,中国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王汝鹏首次回应此事。

-谈高价餐费

【无论花的是什么钱,都要严格执行标准。】

京华时报: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高额餐费”一事经微博曝光后,引起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请问总会对这件事的看法?

王汝鹏:首先,我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对舆论的监督表示欢迎和感谢。总会对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高额餐费事件是非常重视的,4月15日微博一贴出,便立即要求上海市红十字会进行调查核实。在卢湾区委区政府的协助下,次日下午上海市红十字会便上报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并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应该说,上海市红十字会和卢湾区委区政府对调查是重视的,处理也是及时的。

总会认为,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高额餐费”属于严重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央关于严格控制“三公”支出的有关文件精神。无论花的是什么钱,即便花的是行政工作经费而不是社会捐款,都要严格执行标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中央领导同志讲,奢侈浪费不仅浪费钱财,更重要的是销蚀艰苦奋斗精神,败坏社会风气,同样是一种腐败行为。“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我们所花的每一分钱,都是人民用汗水换来的,必须用来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绝不允许挥霍浪费。因此,我们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京华时报:你认为这件事对红十字会的形象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总会今后如何防范类似问题发生?

王汝鹏:这件事对红十字会的影响肯定是负面的,但我们希望以此为教训,通过加强监督和管理,把坏事变成好事。昨天上午,总会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如何加强红十字会系统的监督管理和推进公开透明的问题。会议决定将此事向全国红十字会系统进行通报,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进一步强化勤俭办事业的意识,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严格禁止铺张浪费;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规章制度,加强对行政事业性经费和社会捐赠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严禁使用捐赠资金开展公务活动,使用行政经费开展公务活动的,要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严禁超规定、超范围、超标准使用资金;认真总结教训,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