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各部门公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新华时政
2011-04-07 14:49:26

外交部公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布2010年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者按: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各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据此,我们对本委2010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本委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委领导审核批准,在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对社会公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电话联系010-68503333。

2010年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10-66092080。

科技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10)

2010年,科技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各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国家民委公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民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2号,邮编:100800,电话:010-66065633,电子邮箱:zfxxgk@seac.gov.cn)。

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邮编:100741,电话:66262550,传真:66262550)。

监察部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2010年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0年,监察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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