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28项综合措施 多管齐下治理交通拥堵

作者:段红彪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12-24 07:13:56

在收费方面,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赵磊表示,经过研究,对原来征求意见方案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完善。主要对三项不变,一个是小区停车收费,二是夜间停车收费,三是驻车换乘停车收费,这次不做调整。第二个完善,降低了两类区域的收费价格,一类是二类区域,一类是三类区域。二类区域占道停车的收费由原来每小时征求意见是7元,现在调整完是6元。二类区域由原来的3元调整到现在的2元。第三个完善是对小区居民在小区周边的道路停车,也做了相应的优惠。按比照小区停车的标准来进行。第四个完善,考虑到就医的患者到医院就医的需求,给予就医患者的停车需要,这方面不做调整。第五个完善,就是缩短的停车收费的计时单位,原来是半个小时是作为计时收费单位,现在从半个小时缩短到15分钟,通过这些措施来提高老百姓办事的效率,少交一点停车费。

据了解,此项方案于明年4月1日起正式实行。

关键词四:限行

继续实施部分限行措施 高峰时段禁止非北京载客车进五环

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继续实施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和黄标车限行规定。遇有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可能引发严重交通拥堵情况,适时采取重点交通拥堵路段高峰时段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措施。

通告中规定,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持有进京通行证件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也要按照北京市高峰限行措施执行,即限行的尾号和区域与本市车辆相同。

关键词五:公共交通

2011年力争实现2条地铁新线分段开通

机场大巴、校车、班车等可走公交专用道

措施中提出,北京将加快中心城轨道交通建设,编制完成中心城轨道交通线网加密规划,并以超常规的建设力度,加快推进规划实施。2011年力争实现2条新线分段开通。同时,允许机场大巴、校车、班车通行公交专用道。

措施还提出,“十二五”期间新开通的轨道交通线路中心城占80%,并按2至2.5分钟发车间隔配备车辆。

此外,北京还将实施1号线、5号线、八通线、13号线的信号、供电、车辆段等改造工程,提高设备设施的可靠程度和能力。

具体内容包括:1号线、2号线、八通线、13号线加装安全门,更新1号线114辆电动客车,对1号线186辆旧车进行加装空调改造。地铁1号线列车编组由6节扩大至7节,运能提高16%。增购354辆列车,实现2号线、4号线、5号线、10号线一期高峰发车间隔2分钟,高峰时段运力分别提高12.5%、50%、25%、50%。

三问“治堵”新政

一问:出台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有何法律依据?

在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出,出台对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措施,是对公众行为的限制,这个法律依据在什么地方?对此,北京市法制办副主任王荣梅作出了解答。

王荣梅表示,首先,合理规划城市的道路交通发展是政府必须履行的责任,通过调控小汽车增长的数量,和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实施交通规划交通组织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

其次,在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中也已经明确到2020年北京市机动车的数量是达到500万辆的交通发展指标,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应该是进行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依据,因此,制定这个暂行规定,对小客车增长数量进行调控,加强道路交通环境的综合整治,是为了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同时也应该是政府的职责所在。

二问:控制小客车总量能否起到改善交通的效果?

北京市治理交通拥堵综合措施中,最受关注的当属控制小客车总量,但是该措施到底能对北京交通情况带来多大改善呢?在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长李少明表示,新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对改善北京交通状况肯定会起积极作用。

他认为,造成交通拥堵是多方面的原因,此次政府出台缓解交通拥堵的综合系列措施,对于改善北京的交通状况肯定会起到积极的作用。李少明称,“尽管这些措施的实施需要一定的过程,难以在短期内明显改善交通拥堵状况,但是可以放缓交通拥堵加剧的速度。”

李少明表示,交管部门将严格执行市政府的缓解拥堵的相关措施,全力维护好北京的交通秩序。

三问:已经买车或者已经订车还没有上牌,是否按新规执行?

虽然《<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已经明确,自细则发布之日起,小客车配置指标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但是对于那些已经买了车或者已经订车还没有上牌的车主,该如何执行呢?

对此,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表示,考虑到购车的实际情况,包括今天以前都执行老办法,已经拿到发票的,因为规定是从明天正式来实行,再买新车就要拿到指标。在23日之前已经开了发票的,还可以继续按正常的手续来办理。

第二,对于已经签了购车合同,选了车、交了订金但车还没有到的情况,由这些销售企业到车主属地的区的商务系统的办理窗口递交。就是根据市政府颁布的北京市小车车数量规定实施细则,为了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北京市各汽车销售企业将2010年12月23日(含23日)前的小客车购车合同、定金收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与12月24日下午6时前报送企业所在的区县商务委员会备案,经审核确认后凭确认证明办理相关手续。等车到货之后,车主可持备案材料办理手续。

同时,周正宇强调,各汽车销售企业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段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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