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六大城市群建设提速 实施细则年内敲定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2010-08-27 10:33:09

日前,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中部地区崛起的发展蓝图,并提出了加速一体化建设的概念。

国家发改委指出,中部六省(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要在12月底前完成《规划》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同时,国务院各相关部门要制定落实《规划》的具体意见,并在12月底前报国家发改委备案。

“这是国家对中部崛起实施计划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8月26日,华东师范大学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徐长乐指出,中部地区的深入及加速发展指日可待。

细化发展

早在2004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就被列入当年政府工作报告。今年初,国家发改委又公布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其中就提到了三个基地和一个交通枢纽建设问题。而这一点在《实施意见》中有了更细化的解释。

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上,《实施意见》指出,“对粮食主产区重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增加对产粮大县的奖励补助。落实农业保险稳步发展的政策,加大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等。”在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上,“落实国家钢铁、石化、有色金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方案。落实完善鼓励煤层气开发利用的政策。”在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上,“贯彻实施国家汽车、装备制造、船舶、纺织、电子信息、轻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继续对中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实施贷款贴息。继续支持中部地区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

协同发展

在徐长乐看来,本次中部崛起的着眼点其实在如何落实六大城市群上。目前,中部地区初步形成了以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环鄱阳湖城市群和太原城市圈六大城市群为主的发展格局。而国家发改委也明确表示,要加快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包括推进市场一体化,打破行政壁垒,逐步建立健全区域性市场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金融市场一体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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