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7月18日,一支侦察小队在矿难现场进入矿道查看火势。7月17日20时10分,陕西省韩城市桑树坪镇小南沟煤矿发生矿难事故,经过矿山抢险救援队井下搜救,确定28名矿工遇难。截至目前,由于井下火势难以控制,且局部发生冒顶,救援人员无法下井,被迫暂缓入井救援。韩城市正组织人员加紧井下灭火。新华社发(刘潇摄)
记者21日从陕西韩城市委宣传部获悉,7月20日晚,中共韩城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造成28名矿工遇难的韩城小南沟煤矿“7·17”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其中4人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韩城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韩城市煤炭局总工程师宋少民,对小南沟煤矿在基建期间违规组织生产,安全基础管理混乱,严重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程排查不力,导致重大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韩城市煤炭局副总工程师兼煤矿安全监察大队长张生维,对小南沟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监督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韩城市煤矿安全监察大队一科科长郭文武,对小南沟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混乱监察监督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韩城市煤炭局生产技术科科长王玉安,对小南沟煤矿在基建期间违规组织生产,未按要求淘汰木支护导致重大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此外,小南沟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董红兵、薛建强,由于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监管不到位,严重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其他相关人员将根据事故调查结论进一步严格依法依纪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