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杰:“危险驾驶罪”应判不超过2年的有期徒刑

2010-03-10 10:39:19

中国日报网消息:3月10日,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协副会长、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施杰作客中国日报两会直播间。在接受记者采访中,他介绍了今年带来的关于在《刑法》中增加“危险驾驶罪”罪名的提案,他认为“危险驾驶罪”在量刑时应判处最高不超过2年的有期徒刑。

施杰认为,现有的“交通肇事罪”的定罪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定罪在某些领域尚留有空白,需要加大对醉酒驾车人员的刑罚,敦促司机意识到醉酒驾车的危险,重视驾车安全。

施杰还表示,立法机关应该关注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从源头上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来源:中国日报网(于盟) 编辑:谌融